轉發《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的
點擊次數:更新時間:2016-12-21 15:12:42【打印】
市教育局各科室、直屬學校(單位)、鎮(街道)教辦、初級中學、中心小學、幼兒園、民工子弟(民辦)學校:
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關于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工作要求,進一步加強我市中小學德育工作,現將《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見》(浙委辦發〔2016〕3號)轉發給你們,請結合學校實際,認真貫徹執行。
附件: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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